单元格合并,如果要在其他位置作为条件或参数应用,怎么应用?原来不合并时用如$A1方式可以应用
合并后也是一样引用,一般习惯用合并单元格的左上角的那个单元格
合并之后也可以用$A1,只要是合并单元格内的单元格应该都可以
最左列和最上行号
看箭头定位单元格坐标-->